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8-01-14 11:44

泉丰政办综〔2016〕34号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要注重沟通对接。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上下沟通,指派专人跟踪省、市对口部门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将省、市对口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衔接落实到位。

二、要确保按时完成。按照省政府、市政府部署要求,区直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16年6月底前重点完成3项工作任务,并报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上一级主管部门。

三、要加强督查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纳入年度重点督查任务和绩效考核内容,区政府督查室、效能办、审改办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双随机”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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