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3-03-13 00:00
原标题: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莆政规〔202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莆田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好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莆田高新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提高我市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规范国家高新区统计区域范围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1〕6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科技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握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定位使命,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和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为抓手,充分发挥高新区先行先试的平台优势,进一步突破发展空间和体制瓶颈,强化科技资源整合,释放科技创新活力,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一区多园”建设将莆田高新区打造成为全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载体和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


  积极向五百亿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七百亿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和一千亿食品加工产业集群的目标迈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创新驱动、产业强市”为发展理念,以创新驱动战略为总抓手,着力做优增量,优化存量,补齐短板。


  二、发展目标


  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发展方向,推动全市科技资源、产业资源向莆田高新区集聚,加强高端资源链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壮大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等高新区主导产业,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改造提升鞋服等莆田市传统产业,进一步提升高新区创新引领与辐射带动力。


  到2023年底,“一区多园”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联动发展网络有效覆盖,创新组织效率大幅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科技服务业要素基本集聚,初步形成“一区多园”产业新格局。力争到2026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超五百亿元的产业集群,将莆田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在国家高新区综合排名中逐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园区布局


  1.推进“一区多园”空间布局。采取“全市统筹、择优遴选、动态管理”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省级以下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区等列入莆田高新区“一区多园”辐射范围,首期将仙游经济开发区、荔城经济开发区、华林经济开发区、仙游县仙港工业园、仙游县工艺创意产业园、黄石工业园、笏石工业园等7家园区纳入高新区创新发展体系建设。


  2.聚焦细分产业领域。根据“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聚焦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加工、鞋服制造、工艺美术等优势主导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各分园区细分产业专项规划由专业园所在县(区)政府(管委会)另行修编补充。


  (二)创新管理体制


  3.实行“整体对接,属地管理”。经批准列入“一区多园”的各个分园区,加挂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某分园牌子,优先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涉及园区的设立、变更、调整、人事、编制、国民经济统计、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调整等事项,在符合高新区总体发展布局下,仍由各分园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管理实施。


  4.强化规划引导。编制莆田高新区“一区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6年),出台《促进莆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引导各分园区突出主导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将莆田高新区建设成为辐射带动能力强、引领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园区,各分园区建设成为差异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专业园区,实现以主园区带动各分园区经济、科技、产业协调联动发展格局。


  5.共享优惠政策。各分园区与莆田高新区主园区同等享受国家、省、市现行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科技创新、加快建设新基建、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创新创业、企业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用地指标给予优先保障等各项优惠政策。


  6.明确统计管理。按照属地统计的原则,各分园区相关统计指标实行所在地统计,由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统计部门负责统计。统计数据一方面按照现行统计管理体制管理,不影响当地国民经济核算;另一方面按照科技部相关制度规定,纳入高新区火炬口径统计管理。各分园区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统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各分园区按照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制度》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规范国家高新区统计区域范围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1〕67号)要求,做好与莆田高新区管委会的衔接工作,每月由莆田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统计数据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三)优化运营机制


  7.建立招商协同机制。建立主园区与各分园区招商引资协同机制、产业配套联动发展机制,根据总体产业规划布局协同招商、“延链、补链、强链”,实现产业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建立高新区入园项目及孵化器毕业企业在各分园区相互转移的协调机制,以及高新区产品和技术市场信息互动机制。强化产业链招商、第三方招商,推进优势产业、产业链、产业集群招商,提高招商引资的实效性、精准度和落地率。


  8.建设“双创”园区。莆田高新区向各分园开放科技创新、项目孵化、创新创业、科技金融、产业生态、人才招聘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检验检测等各类科技服务体系资源。莆田高新区指导、帮助各分园区建立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建设,根据产业布局,推荐创客及孵化项目到各分园落地。莆田高新区以“一区多园”为主体申报的各类平台、项目等获上级支持资金按一定比例由各分园区调配使用。


  9.开发平台资源。统筹配置全市优势资源聚焦“一区多园”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平台、技术、人才、项目、资金等要素流动和资源共享,形成“一区多园”共赢发展模式。鼓励莆田高新区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及科研机构、国内知名科技园区等合作建设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专业技术服务平台。


  (四)推进科技创新


  10.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行动,打造一批行业龙头型创新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形成专利技术和核心竞争力。


  11.强化产学研合作。聚焦液晶显示、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深化与中科院、工程院及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交流合作,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创新中心、协同创新院等新型协同创新平台。深化政产学研用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体系。


  (五)强化政策支持


  12.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在高新区(含各分园)优先设立科技银行,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并积极与“莆田产业母基金”对接,争取设立产业创投子基金,大力拓展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建立贯通创新创业全生命周期的新金融体系,大力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建立健全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打造“资本+科技+产业”三位一体的新型科技金融生态。


  13.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探索成立莆田高新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高新区(含各分园)的科技创新、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市直有关部门着力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一区多园”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内企业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莆田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的重要意义,全力支持建设,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成立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工作,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涵江区政府、市科技局、市工信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莆田高新区管委会,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指定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内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工作。


  (二)强化协同联动。通过先行先试,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合作机制,充分调动整合行政资源,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和人员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动“一区多园”各项体制机制创新和建设任务落实。逐步实现高新区与各分园区之间的资源共享、品牌共用、信息互通、产业互动,促进区域之间的紧密合作、协同发展、共建共赢。建立“一区多园”协调发展工作机制,通过召开工作协商会议,共同商讨解决“一区多园”实施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各园区协同发展相关事宜。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将“一区多园”建设工作作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将“一区多园”建设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莆田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加强对“一区多园”建设工作的跟踪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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