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
莆田西柯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为实施秀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0.426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秀屿区平海镇山星村旱地0.368公顷、其他农用地0.0587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4267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作为莆田西柯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
二、你局要积极配合秀屿区人民政府以及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规定征缴。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地情况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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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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