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田县吴山乡和华兴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2017-09-27 17:34

三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大田县吴山乡撤乡设镇的请示》和《关于大田县华兴乡撤乡设镇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大田县撤销吴山乡、华兴乡,设立吴山镇、华兴镇。以原吴山乡、华兴乡的行政区域为吴山镇、华兴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你市有关各级政府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依法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衔接,妥善处理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问题,确保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所需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9日

相关链接

展开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8-6016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信息
  • 厂房租购平台
  • 其他招商信息
  • 已为您免费生成了个人网上空间
    快去查看吧~
    政策下载
    在线咨询
    电话沟通
    电话咨询
    400-115-5265
    免费下载产业扶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