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科技工业区
规模规划:工业区按照现代化环保城市标准,由著名的规划专家和优秀建设单位规划建设。工业区面积1.2平方公里,将建成拥有居民2万人,就业人员1.2万人,工业产值50亿元,集工业、商贸、居住、公建为一体的高新科技型轻污染的工业园区。 产业规划:鼓励优先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原材料工业、电子通讯产业、机电一体化产业、高档轻工纺织产业及医药、食品、新型冶金、生物工程等产业。 市政规划:按现代化城市工业区标准规划建设,为业主提供供水、供电、邮电、排水、排污、道路“六通”市政基础设施。 投资环境优化 服务真诚到位 区位优势:工业区位于南安市区西部、外环路从其区域边沿经过,距新南同公路500米,省道306线2公里,离南安火车站5公里,距机场、港口、高速公路都在1小时圈内,交通四通八达,海陆空运输便捷通畅。 开发建设情况:开发区由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开发建设。首期开发1000亩已完成“六通一平”的配套工程,一切硬件设施基本到位,招商引资条件已成熟,现已先后与福建省成功果蔬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签定土地转让合同。 二期开发面积计划1000亩,现已完成土地测量、划定界线,其中300亩耕地征用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在抓紧进行开发建设,三期计划开发1000亩,前期工作在紧张进行之中。 政策优惠:享受省、泉州市和本市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及市政府赋予工业区的11条优惠政策措施。 设施优良:区内“六通一平”基础设施及其他配套市政设施,按高标准先期建设提供。 土地优价:工业区实行城市用地优惠价格,以开发成本价转让土地,并保证土地权证及时完整。 服务优质:市政府承诺,业主只要签订投资项目合同,所有有关手续均由工业区办公室无偿代办,工业区实行“一个窗口”缴交税费和“一条龙”服务。 投资“成功”,成功投资。南安市科技工业区将以一流规划、一流速度、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效益引凤筑巢,竭诚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前来投资置业,共铸辉煌。 关于加快成功科技工业区开发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一、属于生产性项目,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和全市生产力布局,建设资金和外部配套条件能自求平衡的,在市级职限范围内,授权工业区办公室审批。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工业区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二、土地征用手续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租赁由工业区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直接报南安市土地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城市规划和建筑工程管理在控制性祥规或修建性祥规由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报市政府审批后,具体项目由工业区办公室按现行规定的审核内容进行审查,并负责送达有关部门审核、发证。 三、土地优惠政策。生产性项目地价以开发成本价为基础,属整机龙头项目或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地价可优惠30~40%;免交每亩2万元的土地出让金;生产性企业土地使用费免征五年、减半征收五年,从第十一年起全额征收,一次性交纳优惠20%,并由工业区办公室收取。 四、税收优惠政策。 1、生产性项目出口产品的增值税优先实行退税政策,内销产品的增值税征收后,前三年既得财力由市财政返还40%给企业。 2、生产性外商投资项目,其所得税按24%优惠税率征收,其中经营期10年以上的,其所得税从获利年度起实行前二年免征、后三年减半征收、 3、经省有关部门认定,属高新技术企业,从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按15%优惠税率征收所得税。减免期满后,产品出口40%以上的企业,经批准可适当减征所得税。 4、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属于技术、知识密集型项目,或外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或被省级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可按15%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属产品出口型和技术先进型企业,经批准,可以暂免征收地方所得税,其他生产性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免征地方所得税5年。 5、企业开发的新产品经鉴定并列入国家或者省科委、经贸委计划,可申请由财政部门返还本级分成的增值税,其减免期限按新产品鉴定水平确定,A级(国际先进水平):试销起24个月;B级(国际水平):18个月;C级(国内先进水平):12个月;D级(国内平均先进水平):6个月。 6、工业区内企业固定资产可申请快速折旧。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 五、规费优惠政策。 1、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基础配套费(简称配套费)的优惠: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由工业区办公室收取,专项用于工业区市政设施配套建设。 2、土地其他规费按市政府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由工业区办公室收取,专项用于工业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3、电力、供水、排污的增容贴费优惠:减为按成本价承担外部配套费用,属地方财政收取的贴费由工业区办公室收取。 六、鼓励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融通建设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在工业区设立分支机构。对工业区企业实行适度倾斜的信贷政策,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所需银行贷款优先列入我市技改信贷规模。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单个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其后期建设资金不足的,根据企业申请,可以优先给予考虑安排贷款或申请发行建设融资债券。 七、工业区内中资企业年出口创汇100万美元以上,具备自营进出口条件的,可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权。 八、工业区内企业因工作需要可申请多次往返港澳通行证。工业区内企业招聘外地工程技术人员,经工业区办公室审核报有关部门审批,可优先安排户口迁移和家属安置、子女入学。在区内的投资企业可按投资额大小享有若干名(按每百万元贰名)农转非的指标。 九、工业区的内联企业还适用泉州市政府颁发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意见》(泉政【1995】综164号文);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省政府“闽政【1992】59号”文件、泉州市政府“泉政【1992】综388号”文件的规定及本市关于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规定。 十、把成功科技工业区列为南安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今后凡国家、省、泉州市及本市拟出台的政策措施和试点项目,允许大胆在工业区试验,逐步完善。 十一、工业区实行“一个窗口”收费和“一条龙”服务制度。凡进入工业区的项目可由工业区办公室无偿帮助代理办理立项、征地、工商税务登记、海关商检报验以及各种规费证照的报批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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